服務據點,台南總公司

依貨品種類妥善包裝

貨物出口必經過轉運過程 , 請務必妥善包裝您所交寄之物品

外包裝取材 — 紙箱

1.種類:

塑膠制品、小五金、機械零組件、電子類、 電器類、眼鏡等物品。

2.性質:

易碎品、不耐壓、或需紙箱包裝保護者。

3.體積:

不適合裝入小包裝快遞袋處理或無須訂製木箱之物品。

4.重量:

建議總重30公斤以下,若紙箱強度保護安全性足夠, 超重亦無妨。

5.貨物價值:

低或高貨價均適用。

外包裝取材 — 木(條)箱

  • 精密儀器、模具、小型機械、機械組件、工業設備、電腦或是體積尺寸超大、超長、超重或必須直立不可橫放之物品。
  • 怕搬運時有碰撞、擠壓、堆疊或晃動而有損壞顧忌之物品。
  • 訂製木(條)箱前,請特別註意,進口地之包裝規定,如澳洲(Australia)對木箱包裝之要求, 須有木箱之"煙熏証明",以確保無蟲害問題。
  • 木(條)箱之上蓋,切勿緊密釘死,以備進口地海關查驗貨物時,易於開啟查驗及回復原狀。
  • 精密儀器或不耐震動之物品,於裝入木箱前,應作好防震包覆措施,再置入箱內。